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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广西某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自杀未遂的特征、探索自杀未遂的主要危险因素,为制定相应人群自杀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降低自杀未遂发生率和自杀死亡率。
方法:对31例自杀未遂病例和8l例正常对照,分别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个人一般情况、家庭一般情况)调查表、生命质量量表、人格量表包括冲动性和攻击性量表、自杀态度问卷等。同时精神科医生以定式检查的方式对研究对象做出精神科诊断(DSM一Ⅳ为诊断标准)。采用均数、构成比、频数分布等对流行病学特征进行描述分析,用单因素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自杀未遂发生的危险因素。
结果:31例自杀未遂者平均年龄35.81±6.51岁,90.3%发生在23~44岁,男女之比为1:1.4,多发于春夏季。已婚占80.6%,其中已婚自杀未遂女性人数要远远大于男性人数。接受学校正规教育平均为4.32±3.29年,22.6%从未接受过学校正规教育。87.1%采用口服农药自杀,全部的自杀未遂事件发生在家中。19.4%的病例有自杀未遂史;自杀未遂病例组的生命质量得分低于对照组;精神疾病的检出率病例组显著高于对照组(54.8%比11.1%,χ2=24.049,P<0.001)。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自杀未遂有三个影响因素:年龄(OR=O.918,95%CI:0.871~0.967)、接受学校正规教育年限(OR=0.740,95%CI:0.601~0.911)、有精神疾病(OR=6.495.95%CI:1.768~23.860)。
结论:自杀未遂者87.1%采用口服农药自杀,19.4%的病例有自杀未遂史。年龄、接受学校正规教育年限、有精神疾病是本地区自杀未遂的影响因素。应根据自杀未遂的特征、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综合预防与控制、干预策略,减少和控制自杀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