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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合理分组,观察参加医疗保险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总发生费用及各单项费用在不同年度的变化情况,了解内部关系,挖掘可能的影响因素;通过运用统计学模型对患者进行恰当分类,制定费用发生额度参考范围,筛选可疑案例,为医疗费用研究提供参考分析路径,为实现医保基金的合理定价和合理使用,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患者负担提供决策依据。方法:对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进行一般统计学描述;运用新灰色关联分析对住院费用构成进行定量分析,采用结构变动度、结构变动值和结构变动贡献率等指标,分析住院费用结构的变动情况。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医疗费用相关因素。以DRGs病例组合核心思想为指导,采用数据挖掘决策树分析方法的CHAID算法,对病人进行细化分组,制定医疗费用合理范围,探讨单病种付费研究模式可行性。结果:(1)天津市2003~2007年参保精神分裂症患者人均住院费用(x±s)为(3014.59±745.31)元,其中一级医院为(1986.94±538.79)元,二级医院为(2181.92±503.85)元,三级医院为(3861.22±738.29)元。住院费用中治疗费(1578.79±441.48)元,占52.37%;检查费(681.27±230.40)元,占22.60%;床位费(464.59±153.96)元,占15.41%;药品费(151.72+49.08)元,占5.03%;其它费用(130.01±71.97)元,占4.31%;材料费(8.16±2.90)元,占0.27%。5年来医疗费用各成分在总体顺位上保持相对稳定。人均住院费用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重变化趋势大体一致,前两年下降明显,以2005年为拐点,之后下降速度减缓。(2)灰色关联法结果显示,治疗费是影响住院费用的主要部分,其次是检查费和床位费。结构变动度分析结果提示,2004-2005年、2003~2004年两个区间的结构变动度明显高于后两个区间。2003~2007年住院医疗费用结构变动度为23.04%,年均结构变动度为5.76%。其中治疗费、检查费、床位费和材料费是引起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构变动的主要费用项目,四者的累积贡献率为77.91%。(3)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提示,年龄、医院级别、住院天数、曾住院次数、治疗费比重和材料费比重是患者住院费用的相关影响因素(P<0.001);性别、床位费比重、药品费比重、检查费比重和其它费用比重对参保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费用的影响无统计学意义(P>0.05)。相比较而言住院天数对住院费用的影响最大(β’=0.899),其次是医院级别(β’=0.243),余各项影响相对远远小于前两者。(4)决策树分析产生一棵总节点数为21,终节点数为13,树深为3的决策树,最终医院级别、住院天数、曾住院次数被用作截断点变量,全部病例共形成13个病例组合。三种基础变量的重要性(Importance)排序为住院天数(0.7429)、医院类别(0.2442)、曾住院次数(0.0129),年龄、性别和人员类别未被模型纳入。将超过本组内费用估计上限值者视为可疑案例,共计1096例,构成比10.03%,发生费用合计为7165046.09元,占总发生费用的21.60%,超额费用1772930.7167元,占发生费用的24.74%,总发生费用的5.34%。结论:2003-2007患者住院平均总发生费用呈现动态下降趋势,一定程度上表征了医疗改革取得的成效。具体到发生金额,患者的年龄越大、医院级别越高、住院天数越多、治疗费和材料费比重越大、住院费用越高,而曾住院次数越多,住院费用越低。经使用新灰色关联和结构变动度分析达到了预期的分析效果。将DRGs思想应用于本病种,通过将病人合理分组来研究住院费用问题不但有助于挖掘相关因素及其相对重要性,而且通过制定费用标准,发现可疑案例等为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保障高效运作提供了一条可循的管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