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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专利行政诉讼制度中,目前被学界和司法界广为诟病的当属专利复审委之被告身份。专利权是否有效,专利复审委仅仅扮演着居中与消极的裁判角色,而恰又因为这种裁判行为使矛盾转移至其自身,在令人匪夷所思的同时,伴随的是我国专利行政诉讼当事人制度之停滞不前。除此之外,我国专利行政诉讼在审查范围,诉讼管辖等问题上存在诸多分歧,循环诉讼,虚拟诉讼等现象仍然长期存在,不仅极大阻碍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也时刻威胁着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全面实现。在本文中,作者结合美国、德国、日本这三个国家在专利行政诉讼制度中的经验和中国实情,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对我国专利行政诉讼制度目前主要存在的缺陷与漏洞逐一进行论述,对其成因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剖析,并对我国专利行政诉讼制度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从结构上,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专利行政诉讼相关理论背景探讨。本章首先对专利行政诉讼在概念界定上的争议以及因概念模糊而导致的司法难题作了一定介绍,并结合司法实践中一些做法对其重新进行定义。其次,评析了我国当前专利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对专利复审委作为诉讼被告的尴尬地位做了简单叙述。同时,对于专利行政诉讼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审查范围,作者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进行了对比论述,认为专利行政诉讼进行实体审查是必要且可行的。本章的第三部分,也是本章论述的最为重要的一个理论——专利诉讼诉之利益考察。诉之利益在诉讼法理论是极为经典且重要的理论,但是相关研究却寥寥无几,在本部分,作者试将该理论引入专利行政诉讼诉讼中,通过论述诉之利益与判决形成权利之机能来阐释该理论于专利行政诉讼中的重要意义,即:很好地连接了专利实体法与行政实体法,同时能更好地确定行政审判权的范围。第二章:域外国家专利行政诉讼制度综述。通过对以美国为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和以德国日本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的专利行政诉讼制度进行一定考察,并总结了这些知识产权大国的一系列先进经验,对作者在第四章提出的相关建议有着相当大的借鉴作用。第三章:我国当前专利行政诉讼中的困惑。本章从三个常见的现象下手,深刻分析我国当前专利行政诉讼明显存在的硬伤与缺陷。首先对目前混乱的诉讼管辖提出质疑,并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带来的诉讼管辖问题进行评析,在这个部分,作者提出了“专利复审委回归”观点,期望能改变当前状况,减掉专利复审委不该有的应诉负担,更好地致力于专利制度的良性发展。第二部分解析了当前最为常见也最为无奈的怪现象——专利循环诉讼。通过剖析其产生的诱因,再次论证了专利复审委作为被告的不合理性,同时,对国内一些学者提出的相关解决途径作一定的概括与评析。本章的最后一个部分,对专利恶意诉讼做了一定介绍,专利恶意诉讼通常会连续涉及专利侵权诉讼与专利无效诉讼,不仅浪费了社会的人力财力资源,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恶意挑衅。第四章:完善我国专利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本章以专利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制度为切入点,拟对完善专利行政诉讼制度提出有益的建议。同时应当清楚,任何措施都不能孤立存在,还应当有较为完善的配套措施。因此,在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同时,考虑我国地势和文明多元化的特征,作者提出赋予法院司法改判权和建立反赔制度等近期整改措施,以及实现当事人诉讼模式和建立专利法院的远景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