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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作为一种国际商业语言,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向不同的需求方传递着会计主体经营、盈利方方面面的会计信息。“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应在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上有高的要求和高的标准,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高。随着工行、中行、建行三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成功上市,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已明显滞后于现代金融业务的发展,探索建立我国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监督,及至外部监管主体强化对银行业监管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有一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相继出台,信息披露实务也逐步改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与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各银行机构执行会计法规情况不统一:决算说明书内容空洞: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缺乏对会计报表附注的重视;会计报表种类不齐全;银行会计财务指标体系不完善;大部分行会计决算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缺乏对风险管理定量信息的披露;个别行会计信息存在失真的问题等。我国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与社会经济、金融发展的水平已显得不太适应,给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以及对银行实行社会监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建立我国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必须遵循统一性、渐进式、规范性以及成本与效益等原则,目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建立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标准:实行会计委派制;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鼓励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的发展;探索建立互动式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进一步丰富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等。从对银行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出发,目前要做到:借鉴经验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制度;建立银监会与各有关部门的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补充完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的内容;强化互联网下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合理确定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提高信息披露监管人员的素质;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统一监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