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司法实践的必然追求。而在现阶段司法实践中,案件发生地域、法官思维差异、社会关注压力以及类案间差别等各种因素导致裁判者对类似案件所做出的判决存在偏差甚至对立的情形时有出现,这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不但与社会大众对于裁判结果的合理预测相悖,更与当代司法价值体系的追求相冲突。同时,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能够更快速、便捷地浏览到成千上万的裁判文书。在此背景下,社会对类案裁判结果一致性的追求、对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呼声也愈发高涨,这为个案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实现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为严格的要求。由此可见,实现类案类判越来越成为司法责任制和司法实践的重要追求目标。近些年,我国正在通过逐步建立并完善类案检索制度以尽可能实现类案类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过参照类案进行裁判,可以降低类案不同判情形出现的概率。这能够维护法律的安定性和裁判的正当性,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现阶段,随着大数据在司法领域的不断融合,类案检索制度正经历着从试点到推广的过程。2020年7月,《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将该制度在司法审判中的地位提高到了新高度。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裁判尺度重要举措之一的类案检索制度,正在法律大数据的发展中不断发挥价值,而法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的不断优化升级也正为类案检索制度提供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本文分为绪论和正文五个部分,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调研法,结合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以法官对类案检索制度的需求和应用为出发点进行探讨。本文对类案检索制度在现阶段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从中提炼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古今中外判例参照的优秀成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完善建议,以期类案检索制度能够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绪论部分介绍法律大数据在司法实务领域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以类案检索制度为研究对象,梳理评议了现阶段国内外关于司法大数据和类案检索的文献,并点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一章分析类案、类案检索制度的概念和我国现阶段实施类案检索制度的实践价值。首先,将《指导意见》中的类案定义和学者对类案范围的界定进行综合分析,讨论了类案的构成要素;其次,分析类案检索制度的概念及其运行特征;最后,指出类案检索制度是在司法大数据化的时代背景下顺势产生的,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成文法漏洞的填补、对法官裁判压力的缓解和对裁判尺度统一的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章探究类案检索制度的运行基础、实践操作中的问题以及问题成因。首先,通过查阅文献和亲自进行检索系统操作,形成类案检索在司法制度基础和技术应用保障上的认识。其次,选取S省高级人民法院、S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F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十五位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访谈调研,加之笔者对法院内部检索系统进行亲自参与和实践,来探究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对类案检索的态度以及其在实务过程中对《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情况,以期考察类案检索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现状尤其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根据对调研内容的整理和分析,笔者发现类案检索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着检索结果不理想、法官对类案援引情况不一致和对类案检索这一制度接纳程度不高等现实问题。最后,从检索平台不统一、检索技术不完善、个体思维转化困难以及缺乏政策规定和监督机制这四个角度分析了类案检索制度实操困境的出现成因。第三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简要分析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和检索技术、大陆法系的案例应用制度以及我国清代的成案参照制度,并探讨我国现阶段类案检索制度进行有益借鉴的合理性和具体转化方法。本章通过梳理英美法系中的当事人诉讼主义模式和区别技术,大陆法系中的标题引导词和判决偏离报告制度以及我国清代成案检索制度的审判思维,提出要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和文化基础,将古今中外的优秀成果与我国司法审判实践进行融合,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类案检索制度。第四章对类案检索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应尽早统一类案检索平台和操作规范,精细案件标签和推送方式,加强培养和转换以法官为代表的个体思维以提高检索系统的使用率,同时也应建立起类案检索制度实施的鼓励和监督机制,形成适用约束力,以促使类案检索制度在统一裁判尺度和保障司法目标实现中发挥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