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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电信业1987至2010年的相关市场数据,本文以电信业为例尝试对网络型产业的规制政策、市场结构以及二者内在的双向关系进行了研究,为网络型产业的组织优化以及最优市场结构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参考。我们对网络型产业组织优化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以电信业为代表的网络型产业的市场化改革。伴随技术因素对供给条件的改善以及需求条件对市场容量的扩张,网络型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开始趋于弱化,在理论层面引发了关于自然垄断性的重新认知,而在实践层面,自20世纪70年代起,世界范围内开始涌起网络型产业规制改革的浪潮。1987年之后,我国电信业经历了政企分离、中国联通的成立、对中国电信的南北分治以及2008年开始的全业务经营改革。伴随改革的深入,市场结构从完全垄断演变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分天下”的寡头垄断格局。从市场化改革的完整性以及市场结构演变的基本特征而言,我国电信业引入竞争和组织优化的过程提供了研究此类问题的现实基础。因此,本文对网络型产业组织优化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关于我国电信业的市场化改革、规制政策以及市场结构演变的分析,实际上这一部分一直贯穿全文,并构成所有结论的起点和落脚点。全文共分为八个章节,并基于学术研究的基本顺序展开。首先对论文写作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介绍,以对理解全文提供背景基础,同时这一部分还包括对论文写作的思路以及主要的研究方法的相关介绍。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和文献的述评,以构成全文分析的理论和文献基础,以避免重复和低效率研究。论文的主要部分是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等四个章节。第三部分尝试对网络型产业的自然垄断性、弱化的原因以及“自然垄断性”的特征做出分析,并基于一个新构建的框架分析了网络型产业的“马歇尔冲突”,对规制效益既定条件下,规模效益与竞争效益的选择提供了基本的原则。第四部分主要尝试对网络型产业竞争引入的方法、规制重建的过程以及市场结构与规制政策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这一部分的研究构成了全文关于规制政策与市场结构双向关系研究的第一个层面,即规制政策构成市场结构的变动原因,而这一双向关系第二个层面的研究则是由第五和第六两个章节共同构成。第五章尝试分析了网内网外定价政策与市场结构的关系,并测算了这一政策的适用区间以及临界值的存在性。第六章则基于新产品扩散模型分析了新产品扩散、市场规模与规制改革的关系,并分析了网络型产业最优市场结构的存在性以及我国电信业三家运营商是否最优。第七章是关于网络型产业组织优化和我国电信业的政策建议,而第八章则是对全文研究的一个总结。我们对网络型产业组织优化的研究主要致力于回答如下几个问题:第一,网络型产业的“马歇尔冲突”具备怎样的特征;第二,网络型产业的规制重建、竞争引入及其对市场结构的影响。这构成了本文有关规制政策与市场结构约束分析的第一个层面,即规制政策的实施如何推动市场结构的优化;第三,网络产业的定价模式及其与市场结构的关系;第四,网络型产业的产品扩散、市场规模成长与最优市场结构。后两个问题构成了本文对网络型产业规制政策与市场结构关系研究的第二个层面,即市场结构如何对规制效果进行约束。对上述分析问题的分析中,我们获得了如下结论:第一,网络型产业自然垄断性存在的范围和理由都表现为一个趋于弱化的过程,并具备时变性特征。网络型产业的“马歇尔冲突”中对规模经济的偏好在一定时期内将强于竞争活力,但伴随自然垄断性弱化的深入,竞争活力将被重新关注,网络型产业的组织优化问题将回归到有效竞争的实现问题上来,而网络型产业“马歇尔冲突”的融合可以基于边际法则实现。网络型产业在规制收益既定条件下实现最优的市场绩效,对两种效益的分配,即对规模经济性和竞争活力的选择需要基于如下原则进行:规模经济性的边际绩效与竞争活力的边际绩效之比等于两者价格之比。第二,网内网外定价政策对市场绩效的影响与市场结构的具体特征有关。在未考虑市场结构因素时,网内网外同价政策恶化了我国移动通信业的市场绩效,不利于移动电话的扩散。当重新考虑市场结构特征对网内网外定价规制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时,同一变量的参数符号发生了改变。网内网外定价政策存在市场结构的临界值,市场个体的定价行为内生的由市场结构决定。这一临界值等于网内网外同价政策变量参数估计值与交互项估计值负数的比率。当表征市场结构特征的nt指数达到临界值时,意味着市场环境趋于竞争,网内网外差别定价政策有利于改善市场绩效。第三,网络型产业的规制效果与市场结构之间存在一个双向的动态关系,规制政策构成了网络型产业市场结构演变的基本力量,同时市场结构的基本特征也成为规制政策效率提升的重要约束条件。这一结论意味着网络型产业的规制政策的实施存在一个市场结构的适用区间,即对于具体的政策而言,总是存在一个最优的市场结构,或者说基于相关数据可以测算出一个市场结构的临界值。规制政策的基本方向、具体特征以及实施的时间都可以基于临界值做出说明,当市场结构突破临界值时,规制政策应当进入下一个周期。考虑到本文所讨论的组织优化问题,本质上就是网络型产业的最优市场绩效的实现问题。因此,本文基于边际法则、扩散分析等方法获得的相关结论,同样可以应用于对网络型产业市场绩效相关问题的分析中。我们对网络型产业组织优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对产业组织相关理论的反思,并为规制政策的精确设计以及改革时机、方向的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的研究存在如下三个方面可能的创新:第一,基于边际分析法则,对网络型产业的“马歇尔冲突”问题作出了理论拓展,尝试构建了“规模效益——竞争效益——规制效益”的三维框架(S-C-R),并基于这一框架,对网络型产业的规制问题与马歇尔冲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第二,将扩散分析的基本方法应用到对网络型产业规制效果与市场结构相关性的研究中。我们的研究验证了规制政策与市场结构的双向关系,并讨论了规制政策的实施存在一个市场结构的适用区间。第三,在对网内网外定价政策这一价格规制政策与市场结构关系的研究中,我们将市场结构变量与虚拟变量网内网外定价政策进行了特殊处理:通过变量的相乘,获得交互项。这一处理方法为相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但需要说明的是,对非线性模型的分析,我们选择了其他方法讨论模型结论的稳定性。尽管这一方法同样可以提供结论可信的基本依据,但严格意义上的检验并未进行,模型分析所依据的数据本身也存在一定局限性,上述因素都对本文结论的普遍性产生了一定约束,这些也是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研究需要注意的地方。对网络型产业的未来研究可以基于如下几点展开:第一,对S-C-R框架的延伸。对网络型产业“马歇尔冲突”对立双方的具体特征进行识别,分析二者在S-C-R框架中的具体函数形式,并通过简化尝试获得“规模效益”与“竞争效益”的相关数据,基于本文的基本结论进行规制政策设计的改革。第二,对网络型产业规制政策适用区间的讨论。规制政策可以从网内网外定价政策向其他政策进行延伸,从而为网络型产业主要的规制政策的适用区间作出分析,并以此作为政策实施的基本指导。基于前述研究的基本结论,本文最后对网络型产业规制政策实施、市场竞争环境的培育、行业立法的出台以及我国电信业成长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