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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交通部直属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随着国家航运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网络媒体在公众间的迅速蔓延,海事在公众视野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其职责和定位也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开展,国内公共部门改革的不断深入,转制完成的海事部门,作为负责航海保障和监督的政府机构,受到公众的监督也越来越深入。加以在现阶段航运业受经济危机的影响,航运业人员对海事部门执法管理和服务表示出更多的关注,对海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执法部门的执法形式已不能适应民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要求,对海事部门应该重“管理”还是重“服务”讨论也越来越多。2013年,海事改制工作正式尘埃落定,海事部门由之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身份正式成为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也成为对海事部门的必然要求,因此,如何在新时期下面对改制完成后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建设好山东海事局“服务型海事”成为海事人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本文将依托山东海事局服务型海事建设的进程,从服务型政府角度探讨现阶段山东海事局“服务型海事”建设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并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山东海事局服务型海事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文详细研究了国内外服务型政府的缘起、发展和现实意义,研究了国外先进海事管理理念的先进性和可借鉴之处,结合公共服务理论,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海事工作的发展的客观要求,针对山东海事局“服务型海事”建设的进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了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优化人员考评机制、明确定义服务型海事内涵、对海事部门人员结构进行优化、继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统一地区执法服务标准等的对策,以促进山东海事局“服务型海事”建设的深入推进,更好的实现山东海事局“两个率先”的服务承诺,促进山东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