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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开始进行税制改革以来,作为主要流转税之一的增值税也随之不断进行改革,至2016年5月1日我国增值税改革再次扩大征税范围,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正是在此次增值税改革中建筑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此后,我国并没有停下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始终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调整税率和征收率、实行免征点制度为主要措施深化我国增值税改革,以此为指导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建筑行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推行增值税税率并档、下调,由此建筑行业适用税率由11%下调至10%,再下调至9%;增值税税率并档、下调的同时,我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按月(季)3万(9万)调整至按月(季)10万(30万)。本文在持续关注增值税改革对我国建筑行业影响的同时选取自建筑行业改征增值税后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发现我国建筑行业在进行增值税改革后消除了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建筑行业的产值利税率在近几年持续下降;同时建筑行业总产值的连年上涨和我国建筑行业内不断深化的增值税改革为我国降低建筑企业税负、深化建筑行业分工、拉动建筑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打下坚实基础,但就国家统计局近几年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建筑行业产值利税率呈连年下降趋势而产值利润率却并无上升,甚至近几年来建筑行业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均超过建筑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建筑行业在进行增值税改革后税负降低,但是产业利润率徘徊在3.5%左右,利润微薄且不断下降。增值税改革带来了建筑行业计税原理颠覆性的改变,增值税计税原理中税款抵扣原则的引入固然解决了我国两税并行制度造成的建筑行业固有的重复征税弊端,但同时也使得建筑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税负,在购进货物、劳务并索取增值税发票的过程中支付了更多的成本;此外,增值税改革还改变了我国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模式,新的跨区域经营管理制度带来了我国建筑企业在预缴税款、发票开具等方面的变化;中央地方增值税税收收入分配比例的调整使得地方政府为拉拢税源、增加税收收入,通过各种方式对建筑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干预,建筑企业为满足地方政府要求而做出的企业行为调整无形中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我国在进行增值税改革后,取得了显著的减税成效,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拉动我国经济,也为打造一个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长久良性发展的税收体制,我国近几年在全面推开营改增、深化增值税改革的过程中以相当高的频率发布新的税收法规政策,每一项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动或大或小都对建筑企业的成本和税负造成一定影响,而税收法规政策的快速更新更是对建筑企业自身素质提出较高要求,若不能合理应对不断深化的增值税改革难免造成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问题。在关注到增值税改革对我国建筑行业造成的成本影响后,本文从介绍论文研究背景、方法及研究成果的实践价值开始,先简要阐述增值税产生、发展历程及国内外学者关于建筑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的相关研究、结论;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了增值税改革对我国建筑企业的影响;简要阐述我国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历程及相关政策文件后,基于建筑行业特有的特点分析我国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现状和问题;以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为基础推算我国建筑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前后税负和成本的变动关系,计算不同变量条件下的税负平衡点,并以XF区A建筑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数据进行税负平衡点的分析和验证;通过数据和实证的分析,本文从建筑企业内部层面和外部层面两个方面提出建筑企业控制成本的建议,以期达到建筑行业控制成本、降低税负、提高利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