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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中国,在多种政治势力的共同作用下,政治、社会处于急剧转型的时期。各个势力都有自己的政治诉求并形成了众多的政治理论思想,同时他们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相关的实践活动,形成了这个时期的显著特征。地方自治作为一种行政体制的改革,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发展。山西村治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对山西村治的研究,以往大多是从历史学的角度展开分析和论述。本文对于山西村治的探讨仍以历史角度为切入点,尽可能完善山西村治的资料并使之系统化,以便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同时,本文尝试对其进行政治学以及行政学的相关探讨。在当时的背景下,山西村治是一种行政理念的转变。专制统治虽然被推翻,但国家强势行政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同时从相关理论的角度分析山西村治中国家行政主导的必然性和可行性,以及村治中自治的不可或缺。本文首先在对选题意义及背景、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后,对本文将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前提下,展开对村治全过程的详细叙述,包括村治建立的自治组织以及办理的公益事业等。接下来,本文对村治中的行政组织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做了梳理,在这种组织系统的运行下村治的具体实施情况也是不得不提及的。根据以上的论述,进而分析出村治的本质。综上所述,本文对山西村治的得失进行了概括并做了相应的分析。最后,从理论上对山西村治的本质——国家行政主导下的自治,进行了必然性与可行性分析。同时,依据路径依赖理论,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山西村治作出大胆的设想。山西村治的得失能够为当下的农村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从中汲取其合理的东西,避免历史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