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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恰逢唐山大地震30周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20周年。虽然唐山大地震属于自然灾害,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属于人为技术灾害,但从对灾害的防范,到灾时的反应,再到灾后的救助,都存在着救灾反应迟钝、缺乏专业救灾设备、指挥调度混乱、灾害救助不及时等共同的问题和教训。时过境迁,印度洋海啸等灾害的教训却再次提醒人类,防灾救灾的意识亟待提高,防灾救灾的能力亟待加强,救灾体系亟待完善。 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灾害不仅包括自然灾害还包括人为灾害,一些世界大国都在总结自身的一些教训,以提高综合防灾救灾的能力。1995年日本阪神·淡路大地震后,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令,以促进其救灾过程全系统的优化;“9·11”后,美国政府成立了国土安全办公室,随后又成立了国土安全部,将其负责救灾的主要部门联邦应急管理署归入旗下,以提高综合防灾救灾能力;2003年SARS之后,中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还调整和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应急办等单位,以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有利于提高各国防灾救灾的能力。目前,各国的救灾体系和各大洲的救灾组织活动,受灾种、经济发展程度、政治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可以在自身实际和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救灾体系的概况总结,对各国应急机制、救助机制的比较,分析救灾的应急处置和灾害救助的特点和好的经验;通过对各国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和体系、科技保障、非政府组织等方面的比较,找出完善救灾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对各大洲的救灾组织活动的比较,加强救灾中的国际合作和协作,对于世界各国和民众都有裨益。总之,需要通过总结教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密切协作,完善各国、各大洲乃至全球的救灾体系,促进世界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今后,国家救灾体系的建设需要注意综合风险管理,加强战略层面的全面考量,统一制定防灾救灾的国家战略规划,完善救灾的法律、法规、预案和机制,实现“灾后经验型”向“战略规划型”救灾体系转变;进一步推广防灾型社区和乡村的建设,加强公民救灾素质和意识的培养和锻炼,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