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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大力支持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对实现保护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影响了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实现现阶段农业政策目标的重要载体的功能发挥,如何进一步借鉴先进地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探索出一条适合后发展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道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无疑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结合笔者作为第三批省派驻村干部在漳州市三五村扶贫的工作实践,以自己在驻村扶贫期间引领群众创建的当地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五村蜜柚专业合作社为案例,运用农业推广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对漳州市三五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发展模式等关键性和重要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与研究,并对比分析该案例在目前农业农村中发展的典型代表性,在此基础上,以小见大,揭示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政府和农民的双重需要,提出了要把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作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指出了漳州市三五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对与其相类似的福建广大欠发展地区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加大政府宏观政策引领和微观优惠扶持,特别要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初期的教育培育和典型引领工作,通过加强政府的主导和引领,创建适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养和造就出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且具有献身精神的农业经营管理者和致富领头人队伍,推进福建后发展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是推动当前福建后发展地区村域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还要发挥好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政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作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缓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推动村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富裕、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