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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造福黎民,恩泽后世的社会保障体系越来越受到欢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动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住房基金进行强制性储蓄,并由政府集中支配,定向用于住宅建设和住宅融资的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制之所以由国家干预,是因为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会造成住房市场失灵和贫富分化问题,政府通过行使两个经济职能—促进效率和增进公平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干预主要针对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制和政治体系等不同,世界各国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住房金融体系。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制度的改革而发展的。我国自1991年在上海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发展迅猛,缴存总额不断扩大,放贷规模持续增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为我国一大批城镇居民解决了住房问题。但是还是存在缴存率低、运用率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延边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以2003年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为标志,迅猛发展。截止2005年末,全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9.6亿元,累计放贷总额为7.1亿元,已帮助1.2万居民改换了住房条件。延边住房公积金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延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时也成为了延边人民安居乐业的制度保障。但是由于在体系上、管理模式上及管理方法上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保值增值手段不足;第二,对城镇化的贡献不大;第三,宣传不够,很多老百姓还缺乏了解等。为了继续推进延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发挥政策优势,提高职工购买房支付能力;第二、尽快启动廉租房体系,提高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第三、提高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第四、尽快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我州的社会保障体制;第五、将铁路和电力系统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交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第六、统一为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提高公积金的安全性等。
延边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推动了延边人民的住房消费,提高了生活质量。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将继续发挥住房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