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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存在很多问题,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学界对此已达成共识,但是只有较少的学者在其文章或者学术报告中顺带提出完善建议,没有专著对此研究,无法推进我国目前的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改革和完善,无法为法理学教材的发展添砖加瓦。为此,本文将研究视角转向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研究,试图通过对我国目前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现状及其影响的分析,根据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和法理学研究方法之间关系的基本理论,来重新构建我国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
全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共有三章:第一章我国目前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现状及其影响,本章首先向读者介绍了我国目前的法理学教材的内容体系现状,即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构建缺乏理由说明;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总体框架安排随意;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形式缺乏稳定性;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中的具体内容混乱等。其次向读者介绍了法理学教材的现状带来的影响,即与自身的理论地位不相符;与法理学理论研究相脱节;与部门法学过分疏离;难以适应法理学的学习和研究,目的在于使读者对此有着充分的认识,明确其研究的必要性,同时也为下文的研究提出问题。第二章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和法理学研究方法。本章主要是通过对社会科学著作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之间关系以及法理学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关系的研究,来推导出法理学教材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之间的关系,并以此理论来构建我国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总体框架,即我国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是由法自身研究、法自身以外向上的路径研究和法自身以外向下的路径研究三部分构成。第三章我国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重构。本章是在上文已构建的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框架下,来具体完善我国目前的法理学教材内容体系的各部分内容。法自身研究主要包括法的动态研究、法的静态研究、法的横向研究和法的纵向研究。法自身以外向上的路径研究主要是对法的价值的概念、历史、体系以及种类等内容研究。法自身以外向下的路径研究主要包括法对社会的作用和社会对法的影响内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