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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民主建设理论在中国农村的有效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农村各项事务中居于领导核心作用。村民自治条件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极端重要性,它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现阶段农村维护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关键环节。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就没有村民自治的顺利发展,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在村民自治条件下我国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村民自治既推动和促进了农村党组织的民主建设,也促使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发生了积极转变。但是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薄弱环节较多,仍存在许多问题。这里既有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不协调,也有党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的不协调。同时还存在农村党组织自身内部的问题,从思想作风建设来看,农村党组织思想薄弱,缺乏正确的思想指导,部分农村党组织成员作风不正;从组织建设来看,农村党员的发展及日常教育管理不完善,领导班子建设乏力,组织设置相对滞后;从制度建设来看,两委关系缺乏必需的制度约束,民主集中机制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实施,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日常生活制度建设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本文从经济基础、群众基础、以及党组织自身等多个方面和角度入手,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具体来说,把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农村经济建设,切实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巩固党组织建设的经济基础;从多个角度采取措施,扩大村民有序政治参与,夯实党组织建设的群众基础;协调党组织与村委会以及其它农村各类组织的关系,提高党组织的整合能力;切实加强党组织内部建设,如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建构,建立健全党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