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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防是刑罚的主要功能之一,一般预防理论也是刑罚目的论的支柱性内容。在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上,一般预防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对一般预防予以深入研究,对于廓清理论上的迷雾,统一思想上的认识强化立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对一般预防的正确思想,促进一般预防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共分四部分,约二万八千字。 第一部分是概述,在这部分中一般预防的基本理论将被展现基本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一般预防的根据、一般预防的目的、一般预防的价值、一般预防的对象。问题的提出主要交代了一般预防的起源、发展,并借机提出行文的目的。一般预防的根据主要是讲述如何证明一般预防的客观性及一般预防的根据基础,具体论述从逻辑根据、心理学根据、刑法学根据、现实根据四个方面展开。一般预防的目的则是讲推行一般预防可以或者应该取得什么样的最终利益,即预防尚未犯罪的人犯罪。一般预防的价值则是根据刑罚的价值和一般预防的个性特点得出的结论。维护秩序、兼护正义、彰显自由是一般预防的三大价值,体现了一般预防在法理上独特的一面。 第二部分以一般预防的实现为探索坐标,从实现力量、实现条件以及对刑罚的适用要求三方面予以阐述。实现力量即一般预防的一系列功能,或者称一般预防作用于对象的途径,如一般威慑、一般鉴别、安抚、教育、鼓励等。实现条件即一般预防欲达到其所想达到的目的须以刑罚什么样的实现特点为条件。文章将之归纳为刑罚的坚定性、刑罚的及时性、刑罚的相当性、刑罚的公开性,并逐一论证。对刑罚的适用要求是指一般预防对于刑罚因为情势、对象、环境等因数的变迁或者不同在适用上应如何应付的要求,即欲达求一般预防的效果,刑罚面对不同情况应如何适用才能正确表达预防的意图。 第三部分从适用与效用层面对一般预防的局限进行了探讨。一般预防不是幻想,但一般预防企图对所有人都能发挥作用却确实是幻想。一般预防存在着一些功能盲区,本文对之予以正视,并从因人而异、因罪而异、因时空而异、因社会情势而异、因司法状况而异等方面予以展开,力求达到指出一般预防功能有限的目的,从而表明一般预防并非万世良方。文章第四部分是结局篇,一般预防的命一船预防的归宿为支点,对一般预防予运为题,以一般预防的理论偏以总结性探索。一般预防的理个别预防论一道完成刑罚的目的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