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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国际贸易和国家形象。保证食品安全是世界上每一个政府的基本责任之一。近年来,“大头娃娃”、“苏丹红”、“瘦肉精”、“三鹿奶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我国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深思。本文以政府责任为视角,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政府作为公民利益的终极保护者,对于食品安全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是世界上每一个政府所肩负的重要责任之一。政府在食品安全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承担政府责任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责任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如何,怎样落实食品安全中的政府责任,同时,面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的负面责任,怎样进行责任追究?……这一系列问题都属于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范畴,也正是本文努力阐释的内容。本文着力论证和阐述如下观点:1、食品安全政府责任本身是一个系统,该体系以对食品安全负有责任的各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的监管部门组成。不同层级的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在该体系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只有系统中的每个组成部分发挥各自作用,才能实现食品安全中政府功能的真正发挥,保证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落实。2、政府责任本身是个发展的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地域和国家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食品安全的政府责任体系的变迁并不是孤立的,静态的,而是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历史传统等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与我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制度框架密切相关。3、我国食品安全的政府责任体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责任的落实问题。笔者提出,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政府能力、加强政府内部合作协调、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和政府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