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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上海、大连、青岛等一些大城市先后进行了社区民主建设的实践活动,之后在全国以燎原之势,迅速铺开,蓬勃发展。一些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作为一项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我们迫切需要从理论高度对社区民主建设的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研究。本文在对开封市部分社区深入调查的基础之上,运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城市社区民主建设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我国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提供借鉴。论文的第一部分首先论述了社区的概念,追述社区概念的起源,社区的基本要素,界定了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及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其次,对社区民主加以论述。社区民主,是一种新型的、以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为基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其核心是人民群众通过创新和实践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直接参与社会事务与公益事业的治理,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与自我监督。论文第二部分从历史的角度回顾我国的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我国的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也是构建和谐社区和和谐城市的必然要求。论文第三部分从现实的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城市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强,总体参与率不高;社区居委会还没有达到完全意义上的自治性组织,社区自治化程度不高,相关法律支持度不够;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权、责不清;民主选举机制不健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社会中介组织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责任和意识不强等。论文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城市社区民主建设的思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以及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只有理顺关系,职责明确,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才能有清晰的发展方向;第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