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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它的出现,较好的解决了美国的居民住房问题,同时为美国的投资者们提供了收益率较高的投资项目。而中国目前对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并不充分,因此,本文的写作目的是,系统分析中国推广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中国实际推导出适合中国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以期对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有所裨益。
由于我国居民住房状况的改善还存在许多问题,而投资者又缺乏成熟的投资项目,因此,本文认为全面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是很有必要的;同时,2005年至2006年,我国颁布了很多与资产证券化有关的法律、会计、税收和监管规定,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创造了条件。2005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虽然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从长远来看,建行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在提前还本风险的控制方面存在缺陷,本文把计划性还本组合与优先/次顺序组证券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同时控制违约风险和提前还本风险,从而推导出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推广模式。此外,中国还应该在法律和税收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