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时期热河与冀北地区的永佃制研究

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nshi4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永佃制是中国在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一种租佃制度,这种制度下佃农有权永久性地耕种地主土地。与内地不同,在热河与冀北这一块区域,土地的永佃制又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这一带的土地大都属于国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耕地的数量随着开垦而不断增加,并且在这一区域内,同时存在着属于蒙古王公的蒙地和属于满清朝廷的国有旗地。清代民国时期,热河的土地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蒙古王公占有并管理的蒙地,主要集中在热河的中北部地区;一类是直属大清朝廷由内务府直接管辖的旗地,主要集中在热河的南部地区。而在冀北地区,则基本上都是在大清入关之时,由汉族田地圈占而成的旗地,也是由内务府直接管辖。蒙地和旗地的管理者是不一样的,永佃制的产生、发展情况也是有区别的,土地的地租以及农民负担情况也不尽相同。本文从永佃制的产生发展消失以及地租、农民负担方面对热河与冀北地区的蒙地、旗地分别进行详述,并且从蒙地、旗地两类土地的流转情况,地租以及农民的生活情况做一定的比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该区域内土地永佃制的特点。其中,第一章主要详述永佃制的产生发展消失的过程,蒙地和旗地各自作为一节。第二章主要详述永佃制下土地的地租以及农民生活,蒙地和旗地也各自作为一节。第三章则集中对旗地和蒙地的永佃制进行比较,主要在形成发展的过程、地租以及农民生活方面寻找他们的共同点与区别。“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21世纪的中国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研究中国历史上土地的永佃制,对于当今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等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其他文献
本文以甜水堡煤矿二号井首采工作面利用接续工作面回风顺槽,呈双巷形式进行回采管理的实际,分析优缺点,作为该矿工作面设计、施工和回采的实践经验总结、积累,用于指导后续生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也在不断的加快,并且在各个地区都开始使用燃气.在现代社会中,天然气是城市发展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能源,天然气的能源建设状况会对人
利用催化燃烧技术对废气进行处理时,工作人员需要应用相应的催化剂实现对石油化工废气中碳氧化合物的氧化脱水操作,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本文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对石油化
爆破根底率是评价爆破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对矿石铲装效率和生产成本产生较为重要的影响.深孔爆破产生根底与地质因素、前排底盘抵抗线、爆破参数等因素有关,本研究结合在矿
魏晋南北朝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分裂与纷争中度过,全国性的货币系统基本处于崩溃和混乱的状态。一方面在型式上与“标准钱”相背离的各种“恶钱”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经济运行与
通常来说,材料主要包括三类,即有色金属材料、非有色金属材料以及符合材料.材料必须经过加工、制作成成品,才能发挥其功效,在加工材料的过程中有必要掌握材料成型、控制工程
伴随我国社会生产力的飞速进步,石油化工类企业也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不少石油化工企业均强化了管理以及生产工作,然伴随石油化工企业的飞速发展,对于石油化工电气设备的要求也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