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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入以及社会结构的全面转型,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与发展能力大为拓展和提高。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社会组织一种,是由社区引导、居民参与、走向自治的,以促进社区有效建设和治理、创建社区文明和谐为目的社会组织。近年来,虽然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一定的突破与发展,但是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依据地域结构、社区结构、居民主体以及环境条件的不同呈现出诸多差异,面临诸多困境。首先,社区和居民自身的限制。例如,社区政策,运行机制,人才资源,居民素质、意识和能力等。其次,环境因素的影响。这包括法制环境的缺失、物质条件的不充足、专业社工方法介入的不足。再次,社区和居民的思想、观念及行为取向。我国独特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形成的惯性行政理念、臣民意识、传统观念、行为取向等,无不制约着我国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的孵化和发展。本文主要是以武汉市D社区“楼道治理”社团组织孵化过程为个案,以社会行动理论视角来探讨影响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孵化与发展的难题,指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解困,促进良好的社区建设和治理。本文研究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法制基础的缺失是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难以孵化的根本原因。当前,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到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缺乏对我国社区社会组织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第二,社区和居民的条件限制以及社区与居民关系,是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难以孵化的重要原因。我国大部分城市社区都面临着经费不足、场所缺少、资源有限等条件的限制。另外,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不和谐导致的信任危机,也严重制约了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的成立。第三,社区人才的匮乏,是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难以立足的关键因素。一方面,社区管理人才的不足使得社区成为行政体制下办事机构,缺乏生机活力和创新意识,无法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另一方面,社工人才的缺少使得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缺乏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支撑,组织运行面临瘫痪。最后,社区治理类社会组织自身的管理能力,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内部因素。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社区社会组织相比,需要更加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更强的资源获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同时需要合理掌控社区和居民之间的互动因素。组织内部造血能力过低,是阻碍自身发展的重要内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