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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我国进行住房货币化改革以来,居民的需求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房价高涨。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改善很难通过市场途径解决。由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的实际举措。一般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可以通过市场规律、以价格为信号进行调节,以保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保障性住房价格多由政府限定,保障性住房需求与供给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因而保障性住房缺少需求与供给的调节机制。在此背景下,研究保障性住房供需规律,对保障性住房的供需进行预测,对提高政府保障性住房决策的科学性具有积极意义。因而,本文将大同市保障性住房供需状况作为研究对象。本文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明确保障性住房相关概念和理论,对大同市发展概况和大同市保障性住房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保障性住房供需的影响因素,收集1998年至2013年大同市相关数据,借助SPSS19.0软件,采用因子分析方法,建立大同市保障性住房供需评价体系,并对大同市不同历史时期的保障性住房供需状况进行评价、分析规律。根据因子分析确定的保障性住房供需影响因素,对大同市保障性住房2014年至2020年保障性住房需求和供给情况进行预测,并提出政策建议。本文形成的结论主要包括:本文通过因子分析发现,大同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储蓄额呈现同向变化关系,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呈现反向变化关系。大同市保障性住房需求与城市人口规模、人均住房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呈现同向变化关系;大同市保障供给与需求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在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保障性住房供给波动早于保障性住房需求波动,二者变化出现不同步情况;通过预测发现,短期内,大同市保障性住房供给与需求基本保持平衡,未来大同市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将逐渐增加,保障性住房需求将逐渐降低,出现供大于求的趋势;本文提出的对策建议如下:(1)通过科学决策保证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2)做好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隔离;(3)通过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多元化建立供需调节机制;(4)创新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