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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淮河流域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里,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淮河流域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进程。本文通过对淮河流域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关系进行深入分析,不仅有助于进一步研究困扰淮河流域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而且对我国其他欠发达地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规划的制定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本文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实证方法、影响因素研究等几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内的有关文献进行综述,并做出简要评论,以确定本选题研究方向。之后,本文就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关理论进行概述,重点介绍了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以及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作用机制。其次,本文分别构建了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法分别对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度。结果发现,淮河流域整体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综合发展水平较低,但在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无论是从省域视角还是从地级市角度来分析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皆可以发现,江苏、山东两省的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综合测度评价值明显高于河南、安徽两省的综合测度指数值且不同的地级市之间综合测度评价值的差异更大。在淮河流域各地级市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综合发展水平测度数据的基础上,本文利用面板VAR模型对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动态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推动作用较强,而农业现代化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撑作用相对较弱。然后,本文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进行了定量分析并运用σ收敛性检验方法对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耦合协调度进行收敛性判断。结论表明,淮河流域整体2000-2012年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耦合协调度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耦合协调度的整体水平相对较低,淮河流域各省份之间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耦合协调度的差异越来越大,且差距明显,而地级市之间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耦合协调度的差异变化较小,且未来很可能出现收敛趋势。最后,本文在利用淮河流域面板数据以及面板模型估计方法的基础上,最终选择了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对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除了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对淮河流域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具有负面的影响效应,其他八个变量对淮河流域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仅有上一年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与农林牧副渔业GDP比重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此外,本文在结合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关理论并基于上述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促进淮河流域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