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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作为国内最重要、发展最快的经济圈之一,在我国未来经济持续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其金融产业发展和集聚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调整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发挥金融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核心的关键作用是一个重要命题。金融集聚现象一直是伴随着实体产业集聚发展而产生的,然而随着现代服务业的高速发展,金融产业已经逐渐出现独立于实体产业运行并集中的趋势。由于当前全球经济发展中价值创造环节与资本及信息的关系越发紧密,因此金融产业的地位也显得越发重要,金融集聚现象与区域金融发展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探讨长江三角洲地区最具代表性的16个核心城市的金融产业集聚现状及决定因素,逐一呈现各种因素的作用方向及程度,在考虑不同城市经济结构和特征差异性的基础上给出建议。本文首先基于1990-2010年的省级数据对长江三角洲整体经济、金融发展进行各个角度的呈现和概览,并根据2000-2008年的样本数据,对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信息基础、行政层级、实体产业集聚程度、劳动要素、服务业集聚程度及对外贸易规模这些决定因素进行面板数据分析,检验各决定因素对城市金融集聚程度的影响方向及显著性。研究发现:信息基础与行政层级在金融集聚中的起到了关键作用,工业集聚和金融集聚之间确实存在倒U型关系,以高校学生规模代表的劳动要素、对外贸易规模和服务业集聚都是区域金融集聚的显著促进因素,上述6个决定因素的实证结果满足本文的假说,对长三角金融集聚的影响方向与以往的理论分析一致。只有金融从业人员规模这一因素的实证结果与假说相悖,说明纯粹的劳动要素数量增加对金融集聚无促进作用,而应重视劳动力素质和教育层次显得至关重要。同时,决定因素的差异可以解释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金融集聚程度的梯度性,一方面对城市金融产业的发展有启示作用,另一方面,工业集聚与金融集聚的倒U型关系为城市差异化发展战略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