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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充满危机的高风险社会。伴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的是频繁而至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通过媒体报道的突发事件,向我们展示了社会的真实写照,也构成了我国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进入新世纪,我国媒体所处的媒介生态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媒体的突发事件报道也逐渐成为我们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大众传播媒介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它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系统之间均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联系,同时它又深深根植于特定时期的媒介生态环境之中。在宏观的层面上,本论文分别从风险社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探讨媒介社会生态环境的变化与突发事件报道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在阐述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础上,通过“苏丹红事件”报道为个案具体分析突发事件报道对于风险社会的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下,选取2005年禽流感报道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报道进行个案分析。在微观的层面上,随着公众知情权意识的加强和新闻专业主义观念的深化,从媒介自身的传媒生态视角来审视其对突发事件报道产生的影响和启发。首先从公众知情权角度阐述公众与大众传媒相关的一些权利,以及知情权与突发事件报道的关系,再以“SARS”报道的个案为例。在探讨新闻专业主义视角下的突发事件报道时,以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对突发事件报道的影响为核心,通过广西南丹矿难报道进一步探讨在新闻专业主义视角下的突发事件报道。每一章通过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和微观的多重视角来重新审视新世纪突发事件报道。 媒介生态环境的变化是突发事件报道变革的推动力。面对突发事件时,作为政府,要最大限度地公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作为新闻媒体,更加不能推卸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要秉持“社会公器”的角色和“为公众服务“的立场,客观、准确、及时地报道突发事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