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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然而,在繁荣背后,房地产业亦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土地资源的配置不合理、房产品市场结构不合理、房价畸高远超出普通居民承受能力、过渡依赖银行资金造成巨大金融风险等等。可见,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还给社会和谐造成潜在的不良影响;尤其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大背景下,更凸显出对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必要性。
税收政策历来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却依然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已然落后于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形势,远未与时俱进;另外,税收制度的落后滋生了各地税费混乱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2003年10月,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提上了议事日程。
经过多年的理论研讨,物业税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学术界对物业税的研究正从理论转向实际,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税率是税制要素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设置方案确定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物业税改革能否顺利进行。本文在吸收了目前物业税税制设计的主流意见的基础上,就物业税税率设置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种研究思路,并重点就居民住宅物业的适用税率设计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本文提出的理念和方法,能够抛砖引玉,给我国物业税税制设计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