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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新闻摄影既从属于新闻,又从属于摄影,约定俗成地使用“新闻+摄影=新闻摄影”这样一个公式来定义新闻摄影,所以,新闻摄影作品就具有新闻和摄影的双重属性。这种认识对新闻摄影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新闻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也自然而然地分为“新闻”和“摄影”两个部分,既包括了新闻性,也包括了艺术性。在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是从新闻摄影作品的艺术性来评价新闻摄影作品,把新闻性放在了第二位,这种理解掩盖了新闻摄影的本质特征,也造成了新闻摄影实际工作的混乱和误区。回顾中国新闻摄影的历史,可以看到,关于新闻性与艺术性的探讨,在各个不同时期,都有所表现。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初30 多年的这一段时期,报纸上虽然有新闻图片,但除了要闻版所发的重要事件和领导人的新闻照片外,其它照片很少,照片的作用也只是“补白”。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新闻摄影事业蓬勃发展,对于新闻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问题,也提升到议事日程之上。80年代初,中国新闻摄影界对新闻图片第一次明确提出“五求”的评价标准。20世纪90年代,在“五求”基础之上,又引入了“新闻图片的信息价值”的观点,提出“新闻摄影传播学”的概念。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关于新闻摄影作品评价标准的新观点,新理论层出不穷。新闻摄影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产生了激烈的讨论,而讨论的结果,直接带来了中国新闻摄影的一次大解放,大进步,大变革。在讨论中,理论界对于新闻摄影的基本定义、功能、作用、价值等新闻摄影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还将传播学的观点引入新闻摄影的讨论中,提出了新闻摄影传播学这一概念。经过这次大讨论,理论界与实践一线对新闻摄影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新闻摄影是摄影的一个领域,同时又是新闻报道的一种形式。确切地讲,“新闻摄影”应该称为“摄影新闻”。与文字新闻、口播新闻、影视新闻等统称起来,都隶属于新闻学科范畴。新闻摄影的主要作用是报道新闻,新闻性是新闻摄影最重要的属性。从刚开始的错误认识,到“五求”标准的建立,再到引入新闻摄影传播学的观点,把新闻摄影放在传播学的视域之下进行考察,国内对新闻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的认识逐渐深入。2005年,中国举办了首届“华赛”——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首届“华赛”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在对“华赛”的反思中,许多学者就在呼吁:“在新闻摄影理论研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那就是新闻摄影的评价体系问题。”①这关系到中国新闻摄影在世界的影响,以及树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新闻摄影文化新品牌的问题。研究中国新闻摄影作品评价标准问题也具有了迫切而强烈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将从国内与国外两个方面来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将新闻摄影作品的评价标准,放在当代新闻事业环境下,进行分析。并试图找到符合我国国情的新闻摄影作品评价的标准,为中国的新闻摄影健康发展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