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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N的V”结构的研究由来已久,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遗留了一些问题有待于继续研究。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已有研究的不足,试图用构式语法的视角重新审视“N的V”结构。我们认为“N的V”结构是一种集形式、意义、功能为一体的语言形式,表示对已实现事件的指称,且其指称意义无法从其构成形式直接推出,是一种构式。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在总结回顾了已有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已有研究中还没解决或还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表明选题意义。之后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研究原则和语料的选取等相关问题。第二部分认为目前我们所理解的构式定义主要是根据Goldberg对构式的定义: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且意义具有不可推导性。但在实际的语言分析中,对意义的理解往往出现偏差,且Goldberg本人对构式定义的修改无限扩大了构式的范围。本文明确了构式的定义,提出了判断构式的标准,并依据标准证明“N的V”是一种“参照体——目标”构式,表示对已知事件的指称。第三部分主要着眼于构式的内部结构,考察构式义制约下的各个组成部分“N”“V”和构式的意义互动关系。其中涉及到“N”和构式的语义互动和“V”和构式的语义互动,对“N”、“V”在构式的制约下也呈现出了与构式相协调的特点进行了尽可能详尽的描写。第四部分主要着眼于“N的V”的外部功能。构式“N的V”由于其名词性质、指称功能在大的语言结构中表现出和其特点相匹配的句法、语义、语用功能,在语篇中主要有照应功能和连接功能。第五部分主要对“N的V”构式的形成原因和认知基础进行阐释。构式“N的V”的形成主要和汉语句法特点有关,也与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有关。构式的形成是和人的认知方式密切相关的语言格式,它具有约定俗成性。它的形成总是经历了惯用——提取框架——具体词项进入的步骤,所以“N的V”结构也是由“N的N”到“X的Y”再到“N的V”的过程。最后一部分是总结,对文章的研究结论以及不足作出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