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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行政诉讼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和实践密切相连的问题。在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的今天,研究这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共分四章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第一章主要是对有关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基本概念等基本问题进行研究,为后续的几章做好铺垫。在这一章章,笔者主要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概念和性质、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功能以及影响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二章主要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进行分析。该章主要分为三节,第一节着重从三个不同的阶段阐述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历史沿革。第二节重点从原告资格的标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以及制度的完整性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原告资格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三节分析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第三章主要分析美、英、法、德四国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最后在分析上述四国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与整合,提出对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可借鉴之处。第四章探讨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途径。在上述三章的基础之上,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四个建议:应坚持的原则、具体的制度建议、建立公益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和类型化行政诉讼视野下的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