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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式语法是近年来兴起的、基于认知语言学之上的理论体系。目前,该语法在两个领域中成果显著:一是以AdeleEGoldberg为代表的题元结构的研究,二是以CharlesFillmore和PaulKay为代表的词汇语义及标记性构式的研究。本论文将以介绍前者为重点,对构式语法进行探讨,具体涉及到以下方面:Goldberg的构式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的哲学和语言学基础;构式语法同生成、认知等其它现存语法体系的异同以及构式语法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
Goldberg关于构式的思想理论集中体现在其专著《构式》中。这本专著主要讨论了三个主要问题:构式的概念,构式同动词间的关系,构式与构式之间的等级模式。Goldberg认为完全从词汇角度来研究语法是不够的,一定要承认独立于词汇的构式框架的存在。通过确立构式意义的存在,就可以避免为某些动词设定不必要的义项。专著作者进~步指出,实际上是构式框架而不是动词本身能投射题元结构。例如,在“MotherbakedTomacake"句式中,双宾结构直接和施事、受事、接受者等角色产生联系,因此也就没有必要为bake设定一个特殊的义项,使之与所在构式相一致。
构式语法所坚持的一个哲学观点就是形式和意义的匹配,这涉及到语言的本质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就语言在本质上是象似的还是任意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尽管自索绪尔以来,任意性的说法在现代语言学的领域中根深蒂固,但在新的形势下,语言象似性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赞同,大有卷土重来之势。
构式语法学家试图从语言形式内部而不是外部来寻找“意义”,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绝对的、类似真理的客观意义。意义只存在于实际的语言形式当中。因此,一个特殊的语言形式就和一个特殊的意义相对应,反之亦然。严格来讲,“MarygaveTomabook’和“MarygaveabooktoTom"的意义不是等同的,前者的重心集中在“主题”上,而后者更注重“接受者”这一信息。本论文在讨论形式/意义匹配之前对客观意义和主观意义有所陈述。接下来又讨论了整体和部分之间的辩证关系。
同生成语法等其他理论相比,构式语法表现出以下四个特征:非模块性,非转换性,全面性和遗传等级模式性。同认知语法相比,构式语法表现为不局限于“原型”的概念,而倾向于用图式来定义题元结构的典型性和能产性。
鉴于目前语言学家还未统一对简单句式的称谓,为了避免多称谓造成麻烦和不便,本文作者赞同用“事件构式”来覆盖Goldberg的研究范围。选用此名称的另一目的在于能够帮助人们铲除将句式仅仅看作是词汇的简单相加这一习惯势力。构式意义的独立存在应该得到承认。“事件构式”这个概念很可能有助于帮助人们产生句式为整体的感觉。
虽然构式语法并未给外语教学带来革命性变化,却在一定程度上为已有教学法方法提供了理论证明,如句型操练法以及按一定顺序导入词汇和句型等。构式语法尤其有助于词汇和语法的教学。
构式语法正吸引着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语言学者的关注,很多人对构式语法的未来持乐观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