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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和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城市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剖析了我国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状况及其缺陷,通过对域外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我国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完善方案。本文研究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与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基础上展开,并采用了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文章思路如下:首先,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概念进行解析,对我国有关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主要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明确城市房屋征收的概念,总结出我国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与不足之处;然后,借鉴域外相关优秀法律制度,分析我国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中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界定及补偿机制的优势和弊端。并对城市房屋征收中的强制执行进行研究,通过对我国现状的明确与分析,来归纳出不足之处及未来的可引导方向。最后,通过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总体分析结合要素分析,在研究每个要素章节的最后总结出不足的完善方法。主要研究成果是:1、提出借鉴日本公共利益穷尽式列举模式,来完善我国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机制中的前提“公共利益”的界定。2、提出结合公平市场价值原则,建立统一的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住宅城市房屋货币补偿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补偿款=(基准地价xK+基准房价)x被拆迁房建筑面积+被拆迁城市房屋重置成新价。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3、提出慎用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中的强制执行并加以具体规范的观点,结合最高院对于房屋征收中的强制执行下达的通知及城市房屋征收强制执行过程中易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慎用房屋征收强制措施,并应制定具体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本文的创新之处是:⑴由于2015年I月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导致了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在行政法领域内较大的变动,本文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及新《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最新的研究。⑵借鉴域外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规章制度及实践,与我国现状结合,以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关注了特殊性细节性问题,如:暴力强拆补偿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