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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改革已上升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之列,而高质量政府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构建是政府会计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本文系统比较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最新发布的概念框架成果,并阐述了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和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的相关观点,从中汲取先进理念。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我国政府会计环境,构建了一套涵盖政府财务报告目标、报告主体、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及其确认、计量与列报等内容的概念框架体系。双重导向下(兼顾内外部使用者信息需求)的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目标应同时体现“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和“管理控制观”。政府财务报表要素应包括资产、负债、递延流入、递延流出、权益、收入、费用、盈余、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结余,其中,资产和负债具有“经济利益”和“服务潜能”双重内涵。在政府财务报表要素的计量上,我国应引入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与使用价值等计量属性。计量目标为“以有助于评价政府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决策制定及主体自身管控的方式,选择最能公允反映主体服务成本、运营能力和财务能力的计量属性”。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方面,以IPSASB与IASB概念框架成果的比较为切入点,分析得出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本质上的异同,为我国政府会计适度借鉴企业会计成功经验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本文提出了隶属于财务报告目标的计量目标,为计量属性的选择提供更具体贴近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