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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监督主体根据权力授受关系和一定的工作原则、行为规范,采用一定的方式来监察和督促监督对象,掌握其动向,约束其行为,以保证权力在正常的范围和轨道上运行。其实质是一种政治权力的控制机制。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监督是执政党监督的一种方式,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依据党内组织制度、组织路线、干部路线和组织程序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察和督促。它除了具备监督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自身的三个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组织性,二是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硬约束力,三是具有全程性。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加强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应对“四大考验”的重要措施,化解“四大危险”的必要手段。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党内组织部门的监督,从毛泽东到胡锦涛,党的历届领导人围绕党的组织部门监督做了诸多论述,这些论述包含了丰富的权力监督思想,对于指导、推动和加强党的组织部门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概括地讲,毛泽东的党内组织部门监督思想强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并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组织部门监督的重点;邓小平的党内组织部门监督思想针对的是党内的官僚主义习气和骄傲自满情绪,强调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江泽民的党内组织部门监督思想针对的是吏治腐败,强调通过制度建设和严格党的纪律来加强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胡锦涛的党内组织部门监督思想的突出特色在于,主张通过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加强组织部门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上述思想既一脉相承,又在实践中开拓创新。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部门在实践中履行了监督职责,发挥了监督功能,并使监督的手段和方法不断创新。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监督的实践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初步探索阶段(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创立到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曲折发展阶段(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完善创新阶段(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等三个阶段。在不同历史阶段,党的组织部门监督的任务、重点、方法等存在着差异。党的组织部门监督的发展历程表明,党的组织部门的监督只能加强和完善,不能削弱,更不能扭曲;必须以发展着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必须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当前,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部门监督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监督的-些难点问题还未解决,如“火箭提拔”问题、买官卖官问题、带“病’’提拔问题、边腐边升问题;二是监督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三是监督的意识和力量还不够强;四是监督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够新;五是监督的检查和处理还不够严。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党内组织部门监督的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建立严格的破格提拔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建立主要领导干部用人行为规范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报告、鉴定制度和财产公示制度;第二,必须加强党的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特别是要健全组织部门的监督机构,以强化监督力量,强化组织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以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强化组织部门对各级党组织及其干部的考评,以形成良性的监督机制;第三,必须加快推进组织部门监督信息化步伐,尤其要加快推进举报监督系统建设、实时监督系统建设和公开监督系统建设;第四,必须提升组织部门监督与其他类型监督的对接程度,特别是与纪检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对接程度;第五,必须加大组织部门监督查处力度,特别是组织部门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案件查核问责的力度、查处通报的力度。通过上述五个方面工作,真正加强和完善党的组织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