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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MBS)最早起源于美国,是结构性融资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资本市场最具活力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随着中国建设银行发起的“建元2005-1”和“建元2007-1”两单MBS产品的相继问世,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由理论研究阶段转入实践操作阶段并日臻成熟。然而爆发于2007年4月的美国次贷危机说明,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解除了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的流动性约束,解决了住房抵押市场的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它也转移并扩大了住房抵押一级市场的信用风险,威胁会融体系的安全。
本文首先以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现状为基础,阐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相关理论;其次,通过对“建元2005-1”和“建元2007-1”两单MBS产品进行实证分析,指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存在的不足;最后,在回顾美国次贷危机的发展历程并分析其成因的基础上,从完善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法律监管规章制度、构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风险监管体系、加强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参与主体的风险监管等方面入手,探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的风险监管体系与模式,力求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与深化提供理论支持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