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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入发展,社会各阶层的矛盾愈加尖锐,为维护社会稳定,国家执法人员的重要性凸显,然而社会中侵害国家执法主体的现象逐渐增加。根据不完全数据显示,2010年后,全国已经查处的袭警侵警案件年均递增1000起以上,受侵害民警人数更是跳跃式猛增。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尚未单独设立袭警罪这一罪名。学术界对设立袭警罪提起了讨论,对于是否设立袭警罪,正反两方各执己见,进行了长达12年的争论。我国立法过程中对袭警这一社会危害进行了考虑,在2003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35位人大代表提议增加“袭警罪”。在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27条中增加了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会从重处罚的规定①。袭警事件不仅对警察等执法主体产生严重危害,而且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恶劣影响,因此研究如何保障民警等执法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预防、遏制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显得极为必要。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什么是袭警行为,包括刑警行为的概念、类型、特点以及袭警行为的危害性。第二三部分分别是我国单独设立袭警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主要从我国目前法律制度,袭警罪的社会危害性和通过袭警罪树立警察权威,保护警察权益四个方面着手。第四部分是国外袭警罪的相关立法借鉴,包括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袭警罪设立的概述,以及其中一些国家对袭警罪的具体刑法处罚规范和量刑考量。第五部分是我国单独设立袭警罪的立法构想,包括袭警罪的构成主客体构成要件的讨论,法定刑及量刑情节的规范,和袭警罪司法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单独设立袭警罪的立法研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找到暴力袭警犯罪产生的原因,能为我国处理日益增加的袭警事件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