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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非典”风暴开始的高官问责,在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已经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在此后的数年里,由中央到地方展开了一系列官员“问责”风潮,使得“官员问责”一词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最常见的、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一大批官员被问责落马,更由此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关于“官员问责制”的一场大讨论。 本文试图从这场“问责风潮”的主观原因探讨入手,通过历史原因、客观原因、政治理论等多方面的分析,指出近年来形成的“官员问责风潮”是有着深刻的本质的: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落后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 本文将针对“问责风潮”大讨论所引发的立法风潮进行综合分析,再一次指出这一讨论的积极意义在于推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并且,这一立法的初衷和方向都集中在建立在约束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监督政府权力这些根本问题上。而这些立法将有力地推动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最终朝着建立一个基于法制的有限责任政府方向的转化。 本文还通过指出在目前的大讨论及立法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现行体制的不足之处,强调这场问责制的大讨论只是刚刚开始,将对我国现阶段政治体制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