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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视、电话及网络等远程购物模式逐渐成为人们的主流购物方式。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网络经济总量日益提升。但由于网络购物的“非现场性”特点,基于网络购物的经济纠纷日益增多,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亟待立法予以遏制,净化网络消费市场的目的。鉴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引入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制度,该项倾斜性权利被视为消费者的“尚方宝剑”,对处于消费领域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文以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实施为研究对象,通过相关权威部门及自身网络调查的数据分析,结合网络交易平台自身的特点,得出了网购“后悔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措施。论文的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实施情况。即通过对中国消协发布的权威调查和京东、天猫商城“后悔权”实施细则及自身的消费者恶意行使“后悔权”网络调查等数据分析,归纳出本文的研究内容。第二部分为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实施问题。即消费者行使“后悔权”的条件不明确、经营者告之义务缺失、消费者恶意行使“后悔权”、网购“后悔权”维权途径繁琐、网购交易平台的处罚过轻等问题。第三部分为消费者网购“后悔权”的制度完善。即明确行使网购“后悔权”的条件、规定经营者的告之义务、规制消费者滥用“后悔权”行为、创新消费者“后悔权”救济方式、强化网购交易平台责任等措施。第四部分为论文的总结。包括明确“不宜退货”的范围,制定“商品完好”细则,订立合同前书面告知消费者“后悔权”的除外情形,成立消协网络投诉中心和引入网络纠纷仲裁前置程序,强化网络平台的先行赔偿的责任。实行顾客信用评级制度,加强经营者归档管理,定期更新档案信息,保障网购消费者“后悔权”的顺利行使等内容。同时也指出了论文的不足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