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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文简称为“上海自贸区”)是我国设立的第一个正式的自由贸易区。在上海自贸区当年被试用的新制度中,最抢眼的是上海自贸区在投资准入方面的变革。现在,这种管理模式在上海自贸区内已试用两年有余,其适用范围已经扩大到我国其它自由贸易区。并且,我国已做出决定,将负面清单在2018年在全中国范围内适用。在实践中,上海自贸区在试用该模式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负面清单的内容过于冗长繁杂,这与试用负面清单的目的相背离;立法主体尚不明确,不利于保持负面清单内容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阻碍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负面清单修改的内容和时间不确定,使之缺乏可预测性,不利于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执行过程中由于配套规定不具体,负面清单的应用并未落到实处,导致外国投资者在准入前不能享受到所谓的国民待遇。但是,任何新制度的试用都会存在问题,上海自贸区不应因噎废食,要继续坚持应用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在坚持的同时不断完善。将负面清单的制定权收归中央,增强负面清单内容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使之在推广时更易被地方接受。统一负面清单修改的时间,并事先预告修改进程,加强其可预测性,方便外商投资。继续扩大相关领域的开放,在完善负面清单时逐渐缩小负面清单的范围,使之与国际接轨。跟进相关立法工作,主要是针对负面清单的执行以及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具体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