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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60年,北宋政权建立。公元979年以先南后北的战略,宋朝结束了唐末藩镇割据、五代十国长达二百年左右的长期动乱。中国历史继盛唐之后,进入到一个经济极大繁荣而社会上层建筑极盛而衰的时期。由于中原的重归统一,得当的政治策略,北宋的社会经济不仅获得了迅速的恢复,而且开始了空前的发展。但是,经济的增长并没有使宋政府的藏库丰裕多少。因为外患接踵而至,军费巨额增加,国家财政出现日渐拮据的窘困局面。 由于长期的国家财政困难,“理财”在宋时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纵观历代财政,以宋代最为困难和危弱。“军国所资,咸出于租调”。北宋的田赋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半,政府对田赋的管理是财政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宋朝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宋朝对田赋的管理是在唐“两税法”的基础上,逐渐完备而系统起来的,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后世。所以要了解以土地为标准的封建国家征税制度,我们有必要系统地研究宋朝的田赋制度。 由于宋的田赋制度比较复杂,本文主要以北宋的田赋制度为基础,兼论南宋有关对田赋的法律规定。笔者以三万多字的内容,比较系统地交代了北宋加强田赋管理的背景,详细地阐述了宋政府对田赋的管理以及作者对宋朝田赋制度浅薄的思考。 第一部分主要交代产生宋经济迅速发展而财政拮据这一矛盾的原因:外与少数民族政权对峙而增多的士兵、军费以及加强中央集权而产生的冗官、冗费等使宋政府一直面临入不敷出的可怜局面。宋代理财的需要,成为财政思想和财政法律发展的契机。自秦以降,占主导地位的“贵义贱利”和“讳言财利”的观点受到了批驳,经济思想家进而提倡义利相辅,义利均重。宋政府以敕令格式的形式颁布了许多财政法规,逐渐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宋朝田赋的分类以及对田赋的管理。田赋主要分为公田之赋、民田之赋、田赋附加和支移、折纳、杂变之赋,其中关于王安石对民田之赋的改革有所论及。北宋的国家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土地。中央赋税管理机构为“三司使”,总领天下财赋。它独立于军政、民政之外,宰相无权过问。“国朝承王季之旧,置三司使,以掌天下利权,宰相不与。”王安石对中央赋税机构进行改革,由户部尚书总辖财赋,变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