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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思想史上,“义利之辨”一直是一个重要论题,在不同时代背景下都成为思想家们讨论的话题。王安石作为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双重身份,对“义利之辨”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在理论探索和改革实践的双重努力,将“义利之辨”推向一个新高潮。王安石的义利观是北宋社会现实催生的产物。北宋统治者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弱化官员职权,增设官职,收拢兵权,实施募兵制等一系列举措,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等现象。由于国家可以用来分配的土地不足以满足一家一户需要,均田制被废弃,使部分劳动者从封建土地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这是王安石义利观回应的一个重要社会现实。面对北宋重重社会问题,为了改变国家现状,教化引导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百姓,王安石编撰了《三经新义》,一度作为当时科举考试的教科书,影响着国家治理和民众思想,为义利观的创新阐释做了思想舆论铺垫。人性论在王安石的哲学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王安石在其《原性》、《性情》、《性说》等文章中对人性问题作了详尽表述,成为王安石提出义利观的理论基石,他对人性论的展开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性善论、性无善无恶和性有善有恶。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有很多关于“义利之辨”的论述,儒家普遍高扬义的至上性而忽略利的作用,法家则与儒家背道而驰,重视从利着眼而不大力倡导义,道家认为义与利都是无关紧要的,墨家则认为义和利是同等重要的。王安石根据北宋的政治环境、经济现状、文化背景,拓展了“义”和“利”的内涵,把“义”定义为理财、富国、利民,把“利”区分为公利和私利,并提出义利关系是义利统一、以义理财。在“义”的概念解读中,王安石根据当时社会“积贫积弱”的现状而扩展“义”的内涵,体现了其思想的时代性、灵活性,理财、富国、利民都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改善百姓的生活状况,体现了功利主义的时代精神;在“利”的定义中,王安石肯定个人利益的正当性,更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利益的正名,这也是趋近人性的表现,当个人的合理利益得到满足,更有利于国家对百姓的教化,对国家的安定有促进作用。王安石的义利观不光局限在理论层面,还运用到国家政治改革的实践中,在熙宁变法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在当今社会,对王安石的义利观创造性转化,可以通过借鉴人性论的教化作用,匡正人们对义利关系问题的偏颇理解。在实践层面,汲取义利并重观点中的积极因素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知,期许提供启发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