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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国内外有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背景,对建筑文化遗产中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因素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应关注其“文化空间”的存在、发展、传承与表现的保护,并结合西安古戏楼与当地戏曲的发展现状,研究和探讨西安戏楼建筑与戏曲文化保护的可行性措施。首先,本文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过程作出简要的介绍,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概括与阐述,并对两者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界定,提出建筑文化遗产中所承载的非物质文化因素这一主题。其次,对西安当地戏曲文化的种类、历史发展、传承方式与存在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特点和保护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西安当地的戏楼建筑现状的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其建筑特点,探讨其作为西安当地戏曲文化的载体所起到的作用。提出在对西安当地戏曲与戏楼建筑保护过程中,关注其“文化空间”的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意义。再次,深入研究戏曲与戏楼之间的相互关系(观演空间、观演关系、观演方式、戏曲的社会作用及地位对戏楼形制的影响),结合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功案例,对西安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与戏楼建筑的保护措施提出建议,对在我国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如何有效的传承民间传统文化娱乐中的文化精神、保持其不同于现代新娱乐的个性,找回民间传统文化娱乐之内涵,注重其原始空间环境的沿袭和发展提出见解。本文对西安地方戏曲和戏楼保护主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地域性保护,在保护过程中坚持本土策略,防止其真实性、原形态受到损害。2.传承性保护,必须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应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传承保护方案和传承责任书。3.活态性,强调文化空间的特性是“活的文化”,在保护中应在探寻其传承之根,在源头和根本上精心保护。4.整体性,强调对其生态整体性与文化整体性的保护,提出戏曲的观者也应纳入保护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