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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先于全国其他省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确定了征地区片价标准在征地补偿中的法定地位。该标准执行至今已近7年。论文旨在通过建立评价体系,科学分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形成客观的评价结论,进而提出修改完善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征地区片价标准提供建设性意见。论文依据土地区位理论、地租理论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原理,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专家论证等方法对该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建立了天津市征地区片价标准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对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案例比较法和主导因素修正法,测算形成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并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