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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工矿区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道路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对独立工矿区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国家投资的减少和经济体制的迅速变化,原有发展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许多矛盾和问题日益显露,发展的持续性面临极大的威胁。党和政府对独立工矿区企业在生存发展道路上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密切关注。有关独立工矿区企业的问题,自然成为学术界研究探讨的热点。 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否有效率;而产权配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决定了企业治理的效率。独立工矿区企业行为的扭曲和治理的低效率,是由于其内部产权安排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地表现为由于国有财产权利与义务相分离而造成的产权残缺。论文指出产权残缺是导致国企行为扭曲的主要原因,并对政企不分如何造成产权残缺进行了分析。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独立工矿区企业行为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实行政企分开,承认和尊重企业的自身权益。从产权的角度讲,就是必须使独立工矿区企业拥有相对完整的剩余权。 即使政企已经分开,剩余权的分配从根本上还会受到市场的制约。在各种市场都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给予企业经营者较大的剩余控制权,就会产生“内部人控制”。论文从企业治理结构的动态演进出发,详细分析了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原因和内部人控制的实质。指出内部人控制实质上是产权主体的某方,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侵害他方产权权益的行为,是产权残缺和企业治理结构扭曲的结果。论文从内部治理角度,分析了重构企业董事会与引进独立董事的相关问题,研究了绩效评价与对经理人的激励。接着,从产权与市场的关系出发,分析了经理人市场、股票市场、产品市场与独立工矿区企业外部治理,讨论了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的优化。最后,论文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独立工矿区企业行为外部治理途径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