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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是一种以面对面服务为基本特征的营销模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中国内地,衍生了以非法传销为主的大量经济、社会问题,我国政府在1998年对直销进行全面封杀。2005年按照取消无固定地点批发零售限制的入世承诺,我国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及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并且正在有计划地开放直销市场。但由于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法律规范不健全,直销监管手段比较落后,消费者心理不成熟等因素,这种营销方式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所以直销在给市场带来极大效益的同时又存在着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发生违法行为,急需政府部门加以监管。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直销与直销监管的理论。首先明确了直销的概念,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从而对直销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解读了直销监管的内涵。其次阐述了直销监管的基础理论。直销在中国十几年经历了很曲折的道路,一直没有得到全面规范的监管,非常不利于直销的规范发展,因此有必要从理论的高度对直销监管重新进行审视。直销监管主要基于三点:一是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二是直销市场的失灵;三是国家经济职权的行使。再次论述了直销监管的相关基本理论:一是倍增学理论;二是公平竞争理论;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第二部分根据镇江工商部门所掌握的直销企业发展和监管现状,研究目前直销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直销立法的目标和理论研究的不足;二是多层次直销在我国被禁止;三是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四是政府干预的过度;五是监管效能的低下;六是直销行业协会的缺位;七是公众认识度低,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直销的进一步发展。第三部分通过对世界上有代表性国家的监管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归纳出监管的异同,以期能够对我国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来规范直销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从而制定一种规范的、系统的、合理的、能重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监管制度。第四部分站在我国直销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参考、借鉴部分国家的成功经验,从四个方面提出完善直销监管的对策。一是确立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以“真正解决和规范中国现存的直销问题”为首要目的,加强学术理论研究,逐步开放多层次直销。二是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专职直销监管部门和适合的监管模式,有效提高监管能力,规范市场准入机制,提高直销监管人员执法素质,完善直销监管手段,建立互联网监管系统,转变市场监管方式,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域和方式。三是成立直销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促进会员之间相互监督,促进直销企业遵守世界直销行业的通行规则,并帮助公众、媒体和政府进一步了解直销业。四是建立社会教育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监督,促使直销市场稳步健康发展。最终完善直销长效监管机制,达到政府和市场之间良性互动的目的。全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研究我国直销监管问题。创新之处在于总结《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年来的监管经验,剖析我国现行直销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矫正,从而促进直销在我国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