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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水电站建设等大型项目、科技研发等项目而言,提前完工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基于时间、成本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考虑,外包成为此类项目的战略选择。在实际的外包项目施工中,分包商的数量通常不止一个,提前工期往往会额外的增加分包商的资源成本,承包商需要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以使双方最终受益均增加;此外外界环境也会影响项目的进度,因此工期是分包商努力的不完全信息,这就可能产生分包商的道德风险问题。 目前对项目的收益激励与工期优化、额外收益分配的研究主要有:1)没有考虑外生变量的,对多施工方进行激励的时间-费用模型。2)考虑外生变量的,对单一施工方进行激励的委托代理模型。3)没有考虑外生变量的,基于合作博弈解概念,对多施工方的收益分配方案。因此目前比较缺乏考虑外生变量的,对多施工方激励机制设计的研究。 本文结合委托代理理论、合作博弈理论,从是否考虑外生变量对工期的影响、分包商的数量两个维度进行分析。首先提出承包商对单一分包商的合同机制设计模型。基于承包商视角,同时考虑了分包商的行动选择,分析在不考虑外生变量、考虑外生变量情况下的合同机制设计问题。其次将分包商数量增加到两个,一方面,分析增加分包商数量对承包商的激励机制设计的影响;另一方面,当承包商与分包商团体选择合作时,制定分包商团体之间的收益分配规则。同时每个模型最后给出数值分析,对模型提出的结论进行验证,同时提出新的结论。然后通过算例,对本文提出的激励机制进行分析、验证,也使提出的激励机制在实践中的应用更清晰直观。文章最后对提前工期可以带来额外收益的外包项目提出具体的激励机制设计建议。 对于外包项目,通过本文的模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在不考虑外生变量的情况下,最优的激励合同是双方平分额外产出。2)在考虑外生变量的情况下,最优激励强度大于不考虑外生变量情况下的激励强度。3)当分包商的数量增加时,最优激励强度随之增大。4)个体理性假设下,无论是否存在外生变量对工期的影响,激励合同对承包商来说始终是最优的。5)无论是否考虑外生变量的影响,基于项目整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双方可以通过联盟合作消除(或减少)双重边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