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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阐释(或日“诗经学”)是中国传统学术中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学术门类。自春秋晚期的孔子首开论《诗》风气直至今日,对《诗经》的阐释大致可归结为六个方面的问题:文本问题、义理问题、艺术问题、流派问题、流变问题和现代学术视野中的诸问题。在这些问题中又贯穿着两个中心问题,那就是义理问题和艺术问题。重“义理”还是重“艺术”,成为了传统《诗经》阐释与现代《诗经》阐释的区别所在。
清代的《诗经》阐释就处于传统与现代的交替地带,它在清代的学术整体格局中占着不轻的份量。不过,由于《诗》在思想文化传统中所铸造的经学身份的过于显赫以及其时以“求真求是”为旨归的考据思潮的过于强劲,致使其时绝大多数的《诗》学家把注意的焦点更多地集中在了《诗》的义理问题和文本问题上,并且在这两个方面表现出了深刻的“洞见”;但同时,他们对《诗》作为“诗”(艺术)的诸问题,亦即《诗》中所蕴含的诗学内涵及其理论价值的诸问题,却又往往是“不见”的。
细检相关材料(包括大量关于《诗经》的专论专著以及浩如烟海的诗话、笔记、序跋等)我们会发现,清代的《诗经》阐释特别是从文学角度对《诗经》所作的阐释中,往往蕴含着极为丰富的中国传统诗学的真知灼知,暗含着许多重要的诗学理论问题。不过,由于这些思想大都以非理论的形态存在,且隐藏于看似杂乱无章的表述中,因而常常被论者们所忽略,其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是极为可惜的事情。
正是基于上述看法,本文试图在已有的关于清代《诗经》阐释研究领域与清代诗学研究领域之间找到一个新的运思空间,在论述中既尽力避免《诗经》阐释研究领域面面俱到、泛滥无归的“撒网式”研究,又不走诗学研究领域无视《诗经》阐释之丰富材料的“唯我独尊”之路,而是以大量《诗经》阐释所得的零碎但极为丰富的材料为基础,在此之上进行抽绎归纳,揭出了五个在笔者看来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诗学问题,即:诗的本体问题、读解的态度问题、意义的获取问题、诗与史的关系问题、以“托辞”为代表的诗艺问题。当然,清代的《诗经》阐释中绝不仅仅蕴含此五个问题,但这五个问题却是在诗学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问题。
诗的本体问题之所以重要,乃在于其构成了所有关于诗的问题的基础——道理很简单,只有弄清了研究对象的独特的内在规定性,才能保证所有关于它的讨论都运行在一个正确的轨道上。在清代的《诗经》阐释中,关于诗的本体问题虽大都沿用的是传统“言志”、“缘情”的观点,但又有所深化和发展,表现出了“以志统情”、“以情代志”及“情志并举”三种主要理论倾向,不过总体上是“以情代志”者居多。经学大师焦循在以“情”言诗的同时,又强调了诗的“弦诵”(音乐)特点,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思想。此外,叶燮在诗的本体问题上还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以“温柔敦厚”为诗之体。当把他的此一思想与他的“正变”思想联系到一起的时候,就能清楚地看出他在诗的本体问题上所作出的贡献。
诗(可扩大为所有的文本)之价值的彰显就在于其所传达之“意”(包括偏重于理性的“意义”与偏重于审美的“意思”两个方面)的被领悟。领悟显然需通过具体的读解活动方能实现,而以什么样的态度读解就直接决定着对“意”的领悟的倾向——盲从权威者极易让权威代替自己的思考而与“意”失之交臂,“务持正论”者则极有可能发现“意”的真实内涵。这正是清人强调“务持正论”与“了无成见”的读解态度的用意所在。
在“意”的获取问题上,清人在《诗经》阐释中贡献出了两种特别可贵的思想:一是以王夫之为代表的“各以其情而自得”的重在阐释者的思想,二是以方玉润为代表的“原诗人之始意”的重在创作者的思想。清人的这两种思想代表着中国传统诗学在此问题上所达到的高度。这正是本文第三章所重点讨论的内容。
第四章探讨的则是诗与史的关系问题及诗自身的艺术修辞问题。这两个问题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诗”正是以其独特的艺术修辞(比如方玉润所提出的“托辞"说)而与“史”拉开了距离。本章正是基于《诗经》既可作“史”读解又可作“诗”阐释的特殊性,立足于清人对《诗经》的相关阐释考察了他们对“诗史”与“诗艺”的根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