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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技术推动大众媒介迅猛发展,各种数字媒体使任何事件和消息的传播都远超出每个人的生活圈。网络社会中每个个体几乎是没有隐私的“透明人”。媒体将众多新闻事件带入公众视野,卷入报道中既有公众人物,也有普通公众。而媒体常常因过度报道个人信息而侵害了当事者的隐私权,给他们带来情感和现实生活的伤害。我国现今并没出台专门的保护隐私权的法律,面对如此现状,无论在学理层面上还是新闻实践层面,研究新闻报道中侵害隐私权的现象及对其救济都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课题。在新媒体环境下重新评估隐私内容的变化、探究我国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是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目标。本文将首先论述隐私权的传统理论,分别讨论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历史发展脉络及理论基础,之后会分析新媒体框架下隐私权的变化和发展,为后文分析建立理论基础。随后对新媒体视野下报道侵犯隐私的几种现象进行分析,包括在灾难报道中对受难者的隐私披露;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的隐私曝光现象,以及涉及公众人物和公共利益的事件中对当事人的报道情况等。在描述现状的前提下,本文将从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分析相关原因并引入伦理学理论,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新闻报道侵害隐私问题做一个较为深入、全面的分析。最后,在前面对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避免隐私权的侵害提出救济的建议和路径。本文认为,要避免隐私权侵害,首先应重建整个社会的伦理规范和公共情感;记者作为报道的把关者应厘清公域及私域的界限,提升其职业伦理道德意识;公众应致力于营造宽容和谐社会伦理氛围;而引导个体在新媒体环境下以谨慎的方式展示自我也可以起到保护隐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