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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任务,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大问题。中国自1986年开始的以政府发展援助为主导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不仅极大地缓解了农村贫困,而且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各种扶贫模式。随着扶贫工作的推进,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的到来,特别是经过长期的全国性扶贫后,我国的贫困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并出现了新的特点:由过去的整体贫困变成了具有区域性特征的贫困,特别是东部和西部出现了较大差别。东部由于地理环境、人文、交通运输等各个发面都较为便利等优势,其大范围的贫困缩小为局部性的具有点状分布特征的贫困。相反,较为贫困的西部则由于环境恶劣、思想落后、交通不便等原因,其脱贫过程较慢,依然有大部分地区处于贫困或极度贫困之中,呈现片状分布的特点。所以,各种扶贫模式在得到国内外广泛赞许的同时,也逐步显露出一些问题:它们已经不能再适应扶贫形式的发展,再加上原有的扶贫方式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能真正了解农民的需要,扶贫资金运用效率低,只是一味的“补”,而不是从根本出发来考虑如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因此,改革原有的各种扶贫模式,探索出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扶贫开发模式就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选择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战略以及其具体实施模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经济学中的恶性循环理论、贫困经济学、人文贫困等理论,在对中国扶贫实践进行参与观察、实证分析和理论抽象的基础上,采用了规范分析、系统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广义扶贫模式概念出发,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扶贫模式理论分析框架,系统分析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本文通过对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系统主体结构、运作机制、运作效率、相互关联性以及模式整体运行的外在影响因素和运行效率等进行分析认为:参与式整村推进模式能够更好地解决扶贫对象的瞄准问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能够更有效地调动贫困农户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采用捆绑资源的做法,可以集中有限的扶贫资源,有重点地解决贫困村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整村推进的规模问题、项目区内农户均衡收益问题、资金管理问题、区域资源的充分发挥等,本文进一步认为,应该建立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同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调动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参与式整村推进”;对于信贷扶贫资金,可以结合小额信贷的方法,解决信贷资金向绝对贫困户投放的难题,取消“配套门槛”,保证扶贫资金向真正的贫困人口倾斜;从更广的视野完善“参与式整村推进”,解决贫困地区的脱贫和发展问题,并逐步建立中国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以提高扶贫整体成效。本研究对中国扶贫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得出的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开发式扶贫模式建设,提高模式效率和扶贫成效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同时,本研究也为可其他地区改进自身的扶贫模式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