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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要求我国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以确保老年人退休后得到全面保障。2000年我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与那些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令人担忧,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大大高于欧美等国,也快于日本,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的比重从4.91%上升为6.96%花了20年时间,而瑞典65岁以上老龄人口的比重从5.2%上升到8.4%花了40年时间。因为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老龄人口的绝对数量也比其他国家较大。由于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以及城镇化的趋势,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正面临着诸多危机。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今天,对养老金计划的研究显得意义深远。 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我国养老金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改革后的养老金制度由三个层次组成: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模式转化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基金模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雇主承办,采用个人帐户累积模式。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后,养老保险制度有了明显的层次性,与国际社会接轨。但是,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产生巨大养老金隐形债务。根据世界银行估计,1997年我国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规模为当年GDP的46-49%,假定这笔隐性债务规模仅为我国1997年GDP的30%,其总量也超过2万亿元.如此巨大的养老金债务若没有及时化解,将给我国政府带来巨大压力,并且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 社会养老保险只是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要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只有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商业保险适合收入较高者,一般职工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以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较满意的保障。在国际上,三层次的养老保险达到的替代率比例大约为40%、30%、10%。我国的养老制度改革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社会养老保险也仅能提供约40%的替代率。而我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刚刚起步,因此,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发展我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 在此宏观经济背景及国际形势下,选题为《养老金制度及其定价研究》具有实际意义。本文对养老金制度的研究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研究我国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所能达到的保障水平及其相关规定的合理性,并研究其产生的债务问题。另一部分是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如何发展我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并对国际上雇主养老金计划的运作包括计划类型、缴费规定、退休给付、税收优惠、替代率等进行分析,研究最优缴费率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