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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是我国城镇体系中的最低层次,是城镇化的基础单元。小城镇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紧密互动。小城镇建设有助于推动区域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调控、经济发展、要素流动、环境状况等因素对小城镇建设产生推动作用,在小城镇发展的不同时期各种要素所起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在小城镇及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集聚效应、区位优势、利益趋动及产业结构转换的作用,小城镇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发生互动。要素流动是二者发生互动的媒介,也是互动机制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小城镇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已经大大增强,并作为城镇化的突破口在国家扩大内需战略中起到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中消费对GDP的产出弹性一直大于投资的产出弹性,说明依靠消费增长来拉动GDP增长比依靠投资拉动更有效、更经济;在消费需求内部,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效率越来越高。但我国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依然落后,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差距在不断拉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渐放大。农民消费支出水平低的另一个原因是农村及小城镇消费市场发育不健全,商品质量低下、商品结构不合理及商品价格偏高等问题制约着农民消费的增长。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能够极大地带动农村地区消费需求的增长,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当前多数农民愿意进入小城镇居住成为城镇居民,但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民土地权益难以保障是农民进城的最大障碍。小城镇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效应可以从剩余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改善三个方面来分析。近年来我国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增强。从小城镇就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状况来看,东部地区的状况远远好于其他三个经济区,但小城镇的第三产业整体上尚不发达,四大经济区域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主要可以从小城镇第二产业产值所占比重中得以体现。从产业结构演进过程来看,我国县域产业结构总体上处于从“一、二、三”向“二、三、一”过渡阶段。对县域经济实证分析表明,第二产业对GDP的拉动效率最高,其次是第三产业,最后是第一产业。县域范围内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经济总量增加及经济水平提升对农民的收入提升都有较强的正向作用;小城镇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对小城镇居民的收入提升有中等强度的正向作用;小城镇的发展能够有力地提升城镇居民就业水平;小城镇人口贫困水平与城镇化率、小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成反比;经济总量的增加对城镇贫困有一定程度上的催生作用,说明在城镇化和经济发展进程中不能单纯追求总量目标,必须重视结构和效率。区域经济要素对小城镇发展有重要影响,根据要素作用的不同可以构建出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动力要素分析模型。分析表明,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是推动小城镇发展的重要动力,其作用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而逐渐增强。政府支持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上,欠发达地区的小城镇更需要财政支持,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应该对其适当增加财政扶持力度;农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代表着对城镇化的内在需求,对小城镇发展起到正向推动作用;应当着力缩小小城镇与城市的收入差距,增加小城镇的要素收益,吸引劳动力要素的流入;我国的小城镇经济还处在由第二产业驱动为主的阶段,并且其作用随着小城镇的发展呈现出逐渐增强的态势,为此必须注重小城镇第二产业的发展;就业的稳定性对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意义随着小城镇发达程度增强而增强,为此应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