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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创业投资对于成长型企业的扶持乃至促进新经济的发展的功效已经被理论界与实务界深深地认可并津津乐道。由于创业企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使得创投机构与创业者之间的博弈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创业者为了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或者为了获取创投机构的资金支持,利用信息不对称作出有违创投机构的利益的行动和选择,即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和实务案例显示,创投机构也有可能出现道德风险问题。也就是说,二者之间存在双方道德风险问题( double morel hazard)。而如何设计合理有效的契约机制防止双方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使得二者的博弈达到帕雷托最优的效果,则是本文重点探讨的课题。本文在有关创业投资博弈的相关文献与理论的基础上,从信息对称、信息不对称、多阶段投资等角度探讨了创业投资的博弈关系,并结合实际案例研究分析有效契约机制的设计。相对于大多数研究工作,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研究的角度较新。以往大多数文献(尤其国内文献),在双方博弈过程研究中,主要偏重于创业者道德风险以及创投机构如何防范风险的角度,而对于双方道德风险的研究较少涉及。通过研究双方道德风险,对于创业者避免陷入“强势群体”的误区以及增加创投机构尽责提供增值服务的义务,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其次,研究范围适当扩展,从标准型延伸到扩展型,研究在单一创投与两个创业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下,如何通过契约设计较好地解决双方道德风险问题,并提出通过可转换债券可以使得各方付出最优努力程度。